支付本期购股款项,以购股者其他资产充抵。
当初前谢老板答应给曹为五年的期股,每年可用其分红来还一部分这期股的购股款,直到还完为止,这百分之一的股份的所有权才真正属于曹为。
所以,现在从法律上来看……伊月食品的股权,还是百分之百属于谢家,但实际上呢……曹为进入伊月食品已经四年多,眼见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,他就可以拿到这百分之一的股份,到时候也算是伊月的股东了。
可谁成想……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,谢老板却是突然间出车祸没了!
那现在他这情况怎么办?
这百分之一的期股还算不算数?
你说要是正规的签过协议,经过公证的话……那自然里没有问题,就算是换了老板,该属于曹为的权益也不会少他一分。
可是偏偏……曹为当初就是和前谢老板在一次庆功宴上的酒桌上达成的这个协议。然后谢老板就让酒店随便找来一张纸,在上面亲笔写了这么一个协议。
当时有不少人在现场做见证,甚至……还有录像为证!而且实际上谢家这几兄妹也都是知道的。
可离谱的问题就在于……那份酒桌上签下的协议不但没经过公证,甚至上面的手印都是沾着番茄酱摁在上面的,这特喵的……几年过去,那手印早就已经斑驳不清了。
所以,这百分之一的期股,到底算不算数,还真特喵的是一个很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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